保加利亞死刑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保加利亞沒有死刑,該國在1998年12月12日廢除死刑;而在保加利亞,最後一次的死刑執行是在1989年11月4日,以槍決的方式執行。之後保加利亞政府在1990年7月7日通過暫時停止執行死刑的決議;此外,《歐洲人權公約》第6號議定書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保加利亞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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