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绳县旗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冲绳县旗
用途民用旗(陸)、政府旗(陸)​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72年10月13日

冲绳县(日语:沖縄県旗おきなわけんき Okinawa ken ki) 冲绳县旗是日本的47面都道府县旗之一。该条目是对冲绳县旗以及冲绳县章(日语:沖縄県章おきなわけんしょう Okinawa ken ki)的解说。

概要[编辑]

1969年,日美首脑会议上美国政府做出了移交沖繩政權的决定。从此,开始进行县章的征集工作。1972年5月15日,冲绳举行交接仪式,同日的第3号县告示上在186件设计方案中选出了县章的决定方案[1]。外圆表示海洋,中间白色的圆是“Okinawa”的第一个字母“O”,同时,“O”也象征着县民生活的和谐,内圆则表示全球局势冲绳不断发展与进步的可能性。

县旗于1972年10月13日在第135号县告示上制定[2]。县旗的底色是白色的,中央配有红色的县章。至于这样设计的具体理由,冲绳政府并没有做出特定的说明。

脚注[编辑]

  1. ^ 沖縄県章の制定 昭和47年5月15日 告示第3号. 沖縄県.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17) (日语). 
  2. ^ 沖縄県旗の制定 昭和47年10月13日 告示第135号. 沖縄県.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17) (日语).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