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正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伯正(12世纪—1253年),字直卿南宋饶州余干县(今江西省余干县西北)人,宋理宗时参知政事。

生平[编辑]

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年)进士。调任太平主簿、通判枣阳军,征召为荆湘制置司机宜、两湖转运司主管公事。历任三监主簿、枢密院编修、兵部郎官、监察御史。官至左司谏,上疏建议因为兵员渐广、粮饷艰难,请备军食、去积弊、察计吏、饬边备、安流民、防奸盗。重点强调当务之急有三:整顿边备、安抚流民、提防奸盗。宋理宗赞同他的观点,升他担任右正言。以华文阁待制出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入朝为礼部侍郎中书舍人宋理宗淳祐四年(1244年)刘伯正担任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不久,拜参知政事,旋即被弹劾罢职,致仕,宝祐元年(1253年)卒。赠正奉大夫、加少保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419》,出自脱脱宋史

參考資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