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阿协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吕阿协定是1946年1月25日,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内防部部长、东蒙自治军司令员阿思根 、兴安南部地区主任乌力图與西满军区领导吕正操李富春张平化在郑家屯(今吉林省辽源)签署的协定。 根據該協定,东蒙自治軍決定接受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的领导和指挥,西满军区向东蒙自治军派驻政治工作人员,西满军区为东蒙自治军提供武器、弹药和部分给养[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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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金戈.《吕阿协定》签订的前前后后[J].档案与社会,2010(4):35-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