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国旗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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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國旗、政府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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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861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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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民用旗(海)![]() |
比例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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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軍旗(海)![]() |
比例 | 2:3 |
哥倫比亞國旗是一面由黃、紅、藍三橫條組成的旗幟(稱為米蘭達三色旗),啟用於1861年11月26日。其中三色的比例為2:1:1。其设计灵感来自于1801 年委内瑞拉爱国者弗朗西斯科·德·米兰达和利诺·德·克莱门特为委内瑞拉第一共和国设计的国旗,该国旗后来于1811年获得委内瑞拉制宪会议的批准。[1]
这些颜色先后由大哥伦比亚议会于1819年12月17日和新格拉纳达共和国于1834年5月9日采用。目前的颜色排列于1861年11月26日正式采用,随后由1924年5月17日第861号法令和1934年1月11日第62号法令进行规范。[2]
由于共同的历史渊源,哥伦比亚国旗与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的国旗颇为相似,这两个国家都曾是前大哥伦比亚的一部分。其中,厄瓜多尔国旗最为相似,其法律承认两种官方版本,其比例和布局与哥伦比亚国旗非常相似,仅在颜色深浅上有所不同。厄瓜多尔民用旗帜与哥伦比亚国旗非常相似,容易引起混淆。相比之下,厄瓜多尔国旗的中央是国徽,因此更容易区分。在这两种情况下,厄瓜多尔国旗所用颜色的深浅都与哥伦比亚国旗不同。[3] 就哥伦比亚而言,只有在官方机构场合,国旗上才必须使用国徽。
作为国家象征,国旗被政府和国家机构使用,其设计具体变化取决于外交、民事或军事机构的预期用途。
历史国旗
[编辑]國旗 | 國家 | 使用 |
---|---|---|
![]() | 新格林纳达 | 1814年-1815年 |
![]() | 新格林纳达 | 1815年-1819年 |
![]() | 大哥伦比亚共和国 | 1819年-1820年 |
![]() | 大哥伦比亚共和国 | 1820年-1821年 |
![]() | 大哥伦比亚共和国 | 1821年-1831年 |
![]() | 新格拉纳达共和国 | 1831年-1834年 |
![]() | 格林纳达联邦 | 1834年-1861年 |
![]() | 哥伦比亚合众国 | 1861年7月-11月 |
![]() | 哥伦比亚共和国 | 1861年11月至今 |
参见
[编辑]- ^ La Bandera Colombiana. presidencia.gov.co. Government of Colombia. 2006-08-18 [2025-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8-18) (西班牙语).
- ^ Decreto 861 de 1924 y decreto 62 de 1934. historico.presidencia.gov.co. Presidencia de la República de Colombia. 2008-05-29 (西班牙语).
- ^ Simbolos Patrios. cehist.mil.ec. Centro de Estudios Históricos del Ejército Ecuatoriano. [2025-07-24] (西班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