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禮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噶禮满语ᡤᠠᠯᡳ转写Gali[1]?—1714年),棟鄂氏滿洲正紅旗人,清朝大臣。

早年[编辑]

噶礼系满清开国五大臣之一何和哩[2]四世孙。以荫生授吏部主事,迁升為郎中[3]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帝亲征噶尔丹,到克鲁伦河,噶礼隨左都御史于成龙督运中路兵粮,被康熙召见并赏识,不久提拔为盛京戶部理事官,此后一年内三次升迁,升为内阁学士。

山西巡抚[编辑]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噶禮出任山西巡抚(1699年)。噶禮任官勤敏能干,但是被指“贪婪无厌,虐吏害民”,多次被彈劾貪污,還是得到康熙帝的信任。《清史稿》評噶禮「當官勤敏能治事,然貪甚,縱吏虐民,撫山西數年,山西民不能堪。」[3]

两江总督[编辑]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噶禮调任戶部侍郎。同年七月辛卯(1709年8月27日),噶禮升任江南江西總督,上疏彈劾江苏巡抚于準、江苏布政使宜思恭、江苏按察使焦映汉、苏松常镇四府粮储道贾朴、江宁知府陈鹏年,皆遭罢免。新任江苏巡抚张伯行(1651—1725年)号称清官,与噶禮发生冲突。

辛卯科场案及噶礼与张伯行互参案[编辑]

康熙五十年(1711年),江南乡试发生辛卯科场案张伯行上疏汇报舆情。于是康熙命尚書張鵬翮到揚州,会同噶禮、张伯行一同审案。又引发噶禮與張伯行互參案而被革職。當時,噶禮母親向康熙帝直言噶禮貪狀,並為張伯行伸冤,康熙帝說“其母尚恥其行,其罪不容誅矣!”[4]

末日[编辑]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噶禮母親叩閽,控訴噶禮與其弟色勒奇、兒子幹都等人於食物中下毒,圖謀弒母,噶禮妻的養子幹泰糾眾毀屋。經刑部審問屬實,擬處噶禮凌迟極刑,妻子絞刑,色勒奇、幹都皆斬,幹泰發配到黑龍江,家產沒入官。康熙帝令將噶禮自盡,妻子從死,餘如部議。[3][5]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7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编辑]

  1. ^ 其名字的滿文意思是“伶俐的、聰明的”;(《滿漢大辭典》,安雙成編,遼寧民族出版社,1993年出版,302頁)一說其意思是“讓他拿來”。(馮爾康:《17世紀滿洲人的命名》載於《生活在清朝的人們》中華書局 2005年1月出版)
  2. ^ (棟鄂)何和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中研院史語所明清檔案工作室
  3. ^ 3.0 3.1 3.2 清史稿·卷278 列傳六十五
  4. ^ 昭槤:《啸亭杂录》卷十,《噶礼母》:康熙中,两江总督噶礼,满洲人。贪婪一时,家赀巨万。尝造金丝帐以眠其母,以其母素奉佛。家畜女尼数百,而其母昵其少子,初不喜礼之所为。会礼与张清恪公伯行互相参劾,圣祖初颇右礼,乃置张公诏狱。而吴民素服张公,从行者数千人,争至畅春园代为张公请命。上益厌张之沽名,会问安于孝惠章皇后宫,礼母固后近戚,上遇之,不及避,上因询其子所为,何以与张龃龉故。其母乃言其子贪状,且言张之冤谴。上怫然曰:“其母尚耻其行,其罪不容诛矣!”因置礼于法,而复起用张公。后其母贫窭,以织纤为生,其族之无知者,咸归怨之,时谚曰“噶礼之母,为祸之祖”云。
  5. ^ 上命先将噶礼眼珠挖出,又割其两耳,籍没其家,妻子同谋,法皆斩首。其母恨礼甚,又诣刑部,请照陶和气例,凌迟后,焚尸扬灰。有旨赐帛,而噶礼又贿嘱帛系未绝时,即行棺殓。监绞官候至夜分,忽闻棺中语云:“人去矣,我可出也。”闻者大骇,劈其棺,噶礼遽起坐,因耳目俱无,不知所之。监绞官惧事泄,一斧劈倒,连棺焚化,始行覆命。上笑曰:“这奴才真烧坯也。”(孙静庵:《栖霞阁野乘》)卷上
官衔
前任:
倭伦
山西巡抚
康熙三十八年 - 康熙四十八年
(1699年—1709年)
繼任:
苏克济
前任:
邵穆布
兩江總督
康熙四十八年七月辛卯-康熙五十一年二月丁巳
(1709年8月27日-1712年3月10日)
繼任:
郎廷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