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理事会 (新加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國家藝術理事會 | |
---|---|
National Arts Council | |
![]()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91年10月15日 |
前身机构 |
|
管轄范围 | ![]() |
驻地 | 90 Goodman Road, Goodman Arts Centre, Blk A #01-01, Singapore 439053 |
首长 |
|
上级Ministry |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 |
網站 | www |

國家藝術理事會(National Arts Council, 简写为NAC )為新加坡政府的法定機構,上級機構是新加坡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建立於1991年10月15日,負責監督新加坡的藝術發展。該會為藝術工作者提供撥款、獎學金、獎項及平台,以及為公眾提供藝術教育和課程。
歷史
[编辑]1991年,國家藝術理事會成立。其前身是新加坡文化基金會、社會發展部文化組、藝術節秘書處及國家劇場信託。[1]
參考
[编辑]- ^ About Us: Milestones. National Arts Council. Singapore government. [1 November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30).
![]() | 这是一篇與新加坡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