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溪古建築群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東溪古建築群
第二批重慶市(直轄市)文物保護單位
地點綦江縣東溪鎮朝陽街
時代清代
編號75
登錄2009年12月15日

東溪古建築群位於重慶市綦江縣東溪鎮朝陽街,含東溪南華宮東溪萬天宮東溪王爺廟、石橋(東溪太平橋上平橋[1],文物遺址年代為清代,2009年12月15日列為第二批重慶市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编辑]

  1. ^ 「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綦江府辦發〔2010〕110號,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市計畫法》、《重慶市劃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暫行規定》以及建設部、國家文物局有關規定,在重慶市人民政府2010年3月公布的重慶市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中,我縣有4處(靈應岩石桅子、王良故居及墓、李紹隆題記、東溪古建築群)文物保護單位、共計9個文物點需劃定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為進一步加強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我縣分別對4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所涉及的9個文物點進行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劃定範圍對我縣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保護。經批准劃定的保護範圍具有法律效力,是保護管理的重要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違反者將承擔相應責任。在控制地帶內不修建直接或間接(包括從空中或地下)對文物構成危害、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環境風貌的新建築物、構築物;如必須修建時,必須按法定程序報設計方案,經批准後方可實施。特此通知附件:綦江縣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四界線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附件:綦江縣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四界線一、東溪古建築群(一)南華宮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9米為萬天宮以及周志強、李明素等的住房;西:9米為一平壩,兩側分別為盧林民住房及房管所公房;南:9米分別為李後昌、文立芬、林中青、林中池、張洪、付順芳、周倫先、付順元、文小波、唐進賢等人住房,其中李後昌及文立芬的住房為公房,其餘均為私房;北:9米為冷國強、冷國芳、張軍、曹必福住房及房管所公房。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27米為萬天宮片區;西:27米為平壩,兩側分別為李其書住房及房管所公房之間,趙學芳及趙光書家住房之間;南:27米分別為趙國建、楊煥友、陳華福、蔣友林、趙立才及王宮焱等的住房;北:27米為鄒雲輝、陳明善的住房與正街相鄰處。(二)萬天宮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9米為文立孝住房及正街道;西:9米是一片空地;南:9米為劉偉宗、王華忠、張德雲、林國珍等居住的房管所公房;北:9米為一荒地及李大朋家住房。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27米為文立容居住的公房,鄭華麗家及正街道;西:27米為210國道;南:27米為皮文有住房;北:27米至正街國道210公路邊。(三)王爺廟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南:9米為東丁河;西北:9米為東溪到柴壩公路面;西南:9米為公路路面;東北:7.5米為一條石階小道,東北9米為空土壁。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南:27米為綦江與東丁河交匯處;西北:11.6米—27米均為大石壁;西南:9米—29.6米是停車場,停車場旁邊為曹海住房;東北:27米為一片空地,東北面33米為江永住房。(四)太平橋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9米為東丁河;西:9米為東丁河;南:9米為危公房;北:9米為一空地平壩。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27米為東丁河;西:27米為東丁河;南:19米外均為山壁;北:10米—16米為東柴公路,旁邊為大山壁。(五)上平橋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9米為東丁河;西:9米也為東丁河;南:9米為古鹽道;北:9米為陳永昌、蔣發珍住房。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27米為東丁河;西:30米為東丁河中的烏龜石;南:27米為古鹽道;北:27米為東柴公路路面。二、王良故居及墓(一)王良故居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9米為楊家住房;西:9米為蹇澤燕家住房;南:9米為楊氏住房;北:9米是一小路。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30米為一片樹林;西:30米是一片竹林;南:27米為一片荒地;北:30米為一片林地。(二)王良墓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9米為烈士墓;西:9米也為烈士墓;南:9米為烈士紀念塔;北:9米為一級階梯下的平壩。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30米為陵園過道;西:30米也是陵園的過道;南:30米為綦江烈士陵園外牆路;北:30米為紅軍少年雕像。三、靈應岩石桅子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9米為山林;西:9米是一小廟;南:9米為農田;北:9米是綦(江)四(面山)公路路面。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30米為山林;西:30米是一農戶;南:30米為農田;北:30米為清溪河。四、李紹隆題記保護範圍的四界線:東:25米為綦江;西:30米為山壁;南:3米為河流;北:19米為川黔公路。控制地帶的四界線:東:35米為綦江;西:36米為山壁;南:河流;北:25米為川黔公路。主題詞:文化文物通知 抄送: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 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6月12日印發
  2. ^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二批重慶市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重慶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發(2009)118號,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