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寮 (新竹縣)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枋寮,原寫為枋藔,是臺灣新竹縣新埔鎮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鎮西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上寮里、下寮里。

褒忠亭義民廟位於本地區中部偏西,是全台義民信仰的重鎮。

歷史[编辑]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枋寮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枋藔庄」,隸屬於竹北二堡。該庄西北邊一小段與鳳山崎庄為鄰,北與坪頂埔庄糞箕窩庄為鄰,東與太平窩庄為鄰,東南邊一小段與旱坑仔庄為界,南邊及西南邊鳳山溪犁頭山庄番仔陂庄為界[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新竹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雅化為「枋寮」大字,隸屬於新竹州中壢郡新埔庄,大字下有「上枋寮」、「下枋寮」、「燒炭窩」小字名[2]。1941年,新埔庄升格為新埔街

戰後新埔街改制為新埔鎮,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桃、竹、苗分治,新埔鎮隸屬不變。

交通[编辑]

縣道117號是新豐埔和至香山內湖的道路,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轉西北西-東南東走向自枋寮地區西部進入,其後轉向南蜿蜒行至下排子再轉向東南,至義民廟前轉向南過鳳山溪橋後離境。由其西北端向東北可前往老湖口、湖口、新豐後湖並止於省道台15線路口,由其南端向南轉西南可前往六家、埔頂、新竹市區、香山等地。

鄉道竹14線是下枋寮至新埔的道路,其西側端點位於本地區西部鳳山溪橋。由此向東北轉東南可前往新埔市區並止於縣道118號路口。鄉道竹14線自下排子至義民廟前與縣道117號共線。

學校[编辑]

文化資產[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