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曹祖宗之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曹祖宗之墓
位置 臺灣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00巷32號旁
建成时间臺灣地區 民國六十二年(1973年)
類型登錄等級:縣定古蹟
登錄種類:墓葬
材料混凝土、石
林母薛夫人墓誌銘碑

林曹祖宗之墓位在宜蘭縣頭城鎮金面里公墓裡,為臺灣本省籍民選縣長林才添家族墓地,外觀參考獻馘碑,十分相似。2005年6月1日公告為縣定古蹟[1]

歷史背景[编辑]

該墓建於民國六十二年(1973年),是林才添為了林氏祖先與其妻所建。墳墓四周的其他墳墓都已清走,僅留下此墓保存[2]

建築特色[编辑]

此墓外觀為水泥仿石堆砌柱狀,前有墓桌一張,飾以梅花圖騰。而在前埕兩旁立有「山靈」、「后土神位,墓旁還立有林母薛夫人墓誌銘,由當時國民大會秘書長郭澄所撰,並有前總統嚴家淦所題的「鮑車梁案」四字。除此之外,墓的四周還有許多當時中央政府高官的墨跡,例如前立法院院長黃國書、前監察院院長李嗣聰等。[2]

參見[编辑]

引用資料[编辑]

  1. ^ 頭城鎮林曹祖宗之墓.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2. ^ 2.0 2.1 陳仕賢. 《台灣的古墓》. 臺北縣新店市: 遠足文化. 2007年10月: 42、43頁. ISBN 978-986-67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