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吉雄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楊吉雄
 中華民國第2-4屆立法委員
任期
1993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选区全國不分區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43-07-08) 1943年7月8日80歲)
日治臺灣台北州蘇澳郡蘇澳街(今宜蘭縣蘇澳鎮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43-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至今)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儿女楊棨名
学历
经历

楊吉雄(1943年7月8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擔任國民大會代表,後代表中國國民黨以全國不分區當選為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1]

1993年時任宜蘭縣的國民黨縣黨部主委,誤信馮光遠投稿於「給我報報」內文提到張軍堂的論文題目是「犀牛皮移植到我臉上法律效力之研究」的惡搞,而淪為笑柄。

1999年12月10日,時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的楊吉雄召開記者會,指證宋楚瑜之子宋鎮遠在1992年底曾大舉購買票券1億600餘萬元,揭開「興票案」的序幕。該案事後雖獲判不起訴,但一般認為是2000年總統大選宋楚瑜落敗的重要因素。[2]

2009年10月20日,國民黨考紀會以「致贈禮品事證明確」取消楊吉雄中常委的當選資格。

因涉和平港補償弊案,高等法院花蓮分院2013年1月判楊吉雄詐欺取財2年6個月,併科罰金1千萬元確定[3]

楊吉雄之子楊棨名於2022年2月8日在其臉書頁面發文「我的父親比共產黨更共產黨,完全沒有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規範!」並稱其父在林姿妙選縣議員時用新台幣2,000多萬元現金買廚房用品每家每戶賄選而一審遭有罪判刑,但他父親再買收二審而宣判無罪。[4]

參考資料[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