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琳 (清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康熙五十七年兩廣總督楊琳關於廣州十三行奏折

楊琳(约1650年代—1724年),汉军镶红旗人,原籍奉天鐵嶺衛人。中國清朝官員。

生平[编辑]

初為守備。康熙十八年(1679年)升京營遊擊。歷官參將、江南漕標副將、雲南臨安鎮總兵。康熙四十六年任鑲紅旗漢軍副都統。康熙五十年任福建陸路提督。康熙五十三年升廣東巡撫。康熙五十五年(1716)職位改兩廣總督。雍正元年,两广分为两督,任广东总督[1]。授太子少保,赐祭葬。

家庭[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前任:
趙弘燦
兩廣總督
任職期間:1716年11月25日-1723年9月9日
繼任:
楊琳
前任:
楊琳
廣東總督
任職期間:1723年9月9日-1724年4月26日
繼任:
孔毓珣
  1. ^ 载《钦定八旗通志:总督》卷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