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聘尹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殷聘尹(16世紀—17世紀),起三南直隸蘇州府吳縣籍,崑山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殷聘尹是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舉人[2],四十七年(1619年)授新城縣知縣,裁決廉明、學問優等、勤勉好士,清除懶惰的官吏重建當地縣堂,辦事不因勞費怨苦,曾說:「要一文官不值一文,寬一分民受惠一分。」六年後陞南京大理寺評事,縣人民立碑建祠在北門外灌湖路側[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康熙《【江西】新城縣志·卷八·官職志》:殷聘尹 字起三,直隸昆山【崑山】人,由舉人萬曆四十七年任(知縣),廉能敏決、才與學優,清蠧禁惰、敦學好賢,重建縣堂,民樂趨事不苦勞費,自言云:「要一文官不值一文,寬一分民受惠一分。」任六年陞大理寺評事,民立祠豎碑於北門外灌湖路側。
  2. ^ 光緒《崑新兩縣續修合志·卷十八·選舉二》:厯朝舉人……明……萬厯三十一年癸卯科……殷聘尹 起三,吳縣籍,南京大理評事

參考文獻[编辑]

  • 光緒《崑新兩縣續修合志》·卷十八·選舉二
  • 康熙《【江西】新城縣志》·卷八·官職志
官衔
前任:
湯必選
明朝江西新城縣知縣
1619年-1623年
繼任:
吳之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