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寨巡檢司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澎湖寨巡檢司,又稱澎湖巡檢司,設置於澎湖群島,跨元、明、清三代,隸屬福建同安縣[1]


臺灣歷史台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1626-1642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明鄭時期
1661-1683
清治時期
1683-1895
日治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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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荷西時期大肚王國與明朝澎湖巡檢司

南宋泉州知州汪大猷曾設寨於此,造寨屋(營房)二百間,初為水師戍防之所。正式設治時間以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的考證最為早,也就是根據一般史書及《元史》、《新元史》考定。據該史書,元朝正式設置澎湖巡檢司,隸屬福建同安縣,主官為澎湖寨巡檢,使澎湖正式受到中原王朝治理早於臺灣403年[1]

明朝擊敗元朝取得中原政權後,依循前例於澎湖設置該官署,隸屬福建同安縣,至1384年因為實施封海政策,予以廢除。1563年,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明朝復設澎湖寨巡檢司。此官署直至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占領澎湖為止。

元朝[编辑]

元世祖至元18年(西元1281年)11月澎湖正式設澎湖巡檢司,隸屬福建同安,使澎湖收入中國版圖早於臺灣403年。[1]

野史記載該地原於南宋隸屬於晉江縣[2][3],曾遣兵戍守澎湖[4][5]

元朝時該地方正式隸屬福建同安縣,主官為澎湖寨巡檢。駐於澎湖馬公的巡檢官職,是元朝最基層的官員,1366年尚在任的澎湖寨巡檢陳信惠是元朝首位駐澎官員。

明朝[编辑]

1370年代,明朝統治中國後,仍循例於該地設置巡檢官職,也繼續設置澎湖巡檢司這個行政官署,直至1384年實施封海政策而廢除。1563年,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明朝復設澎湖寨巡檢。此官職直至1622年,荷蘭佔領澎湖為止,才免予實授。

1604年(萬曆三十二年)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司令官韋麻郎(Wijbrant Van Waerwijck)率兩艘船抵達澎湖,並派員往福建請求貿易。福建當局立即嚴禁人民出海接濟,並派都司沈有容率兵船五十艘前往澎湖,要求荷蘭人撤退。韋麻郎見求通商無望,又缺乏補給,於是在當年底離開澎湖。明朝政府於島上立有沈有容諭退紅毛番碑,現存於澎湖天后宮

此官署直至1622年,荷蘭侵犯澎湖為止。1622年時,由於與葡萄牙人爭奪澳門的軍事攻擊行動失敗,荷蘭艦隊最後抵達了澎湖並且在馬公風櫃尾蛇頭山頂設立了基地。明朝政府退出澎湖。荷蘭軍隊強迫當地的居民建設碉堡,並使得奴役工作的1500個工人的其中1300人死亡[6][7]明朝政府警告駐紮的荷蘭艦隊澎湖為其領土,之後荷蘭人於澎湖之戰 (1624年)被明軍擊退,轉往台灣。

此戰之後,明朝雖再次取得澎湖,卻未復設澎湖巡檢司之職。根據明史記載,明朝在澎湖之戰後重新筑城,并设游击一,把总二,统兵三千,建立起炮台以作守備[8]

清朝[编辑]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澎湖地方循明郑舊制,設置巡檢司,官署設於大山嶼文澳(今馬公市西文里),隸屬臺灣縣轄下單位,長官作巡檢,配置一員,後因改單獨設置澎湖通判而終止;巡檢司名籍如下表:[9][10]

清代巡檢司名籍表
任次 姓名 籍貫 到任日期 備註
01 姚法唐 河南祥符 康熙二十三年(1684) 曾任吏員,在任期間病故
02 朱縉 浙江錢塘 康熙二十七年(1688) 曾任吏員,後升任河南府照磨
03 胡廷鳳 江南含山 康熙三十二年(1693) 曾任吏員,《台灣紀略》作胡騰鳳
04 林開彥 直隸撫寧 康熙三十五年(1696) 曾任吏員
05 李慧仁 直隸安肅 康熙四十一年(1702) 曾任吏員
06 耿胡 河南柘城 康熙四十五年(1706) 曾任承差
07 陸鑑 順天府 康熙四十七年(1708) 曾任吏員,後升任雲南騰越州吏目,《澎湖廳志》作陆镒
08 喬傑 順天府 康熙五十二年(1713) 曾任吏員
09 李振宗 江南江都 康熙五十八年(1719) 曾任吏員
10 朱唯彰 順天宛平 雍正元年(1723) 曾任內閣供事
11 鄭奎聚 直隸通州 雍正四年(1726) 曾任吏員,同年緣事去官
12 羅開勳 湖北江夏 雍正四年(1726) 曾任吏員,雍正五年設澎湖通判,改任新港巡檢

管轄區域[编辑]

澎湖群島:90個大小島嶼所組成,以下列出主要有人居住的島嶼

參考文獻[编辑]

引用[编辑]

  1. ^ 1.0 1.1 1.2 歷史沿革. 澎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澎湖縣政府. [2021-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1). 
  2. ^ 「泉有海島曰澎湖,隸晉江縣,取其國密邇,煙火相望,時至寇掠。其來不測,多罹生噉之害,居民苦之。」 趙汝适《諸蕃志》
  3. ^ 「澎湖隸泉州晉江縣,至元年間設巡檢司」汪大淵《島夷志略》
  4. ^ 「(乾道7年)四月起知泉州,到郡遇事風生,不勞而辦,郡實瀕海,中有沙洲數萬畝,號平湖,忽為島夷號毗舍邪者奄至,盡刈所種。他日又登海岸殺略,禽四百餘人,殲其渠魁,餘分配諸郡。初則每遇南風,遣戍為備,更迭勞擾,公即其地,造屋二百間,遣將分屯,軍民皆以為便,不敢犯境。」樓鑰《攻媿集》敷文閣學士宣奉大夫致仕贈特進汪公行狀〉
  5. ^ 「海中大洲號平湖,邦人就植粟、麥、麻。有毗舍耶蠻,揚颿奄至,肌體漆黑,語言不通,種植皆為所穫。調兵逐捕,則入水持其舟而已。俘民為鄉導,劫掠近城赤洲。於是春夏遣戍,秋暮始歸,勞費不貲。公即其地,造屋二百區,留屯水軍,蠻不復來。周必大《文忠集》〈神道碑〉
  6. ^ Blussé, Leonard (1994). "Retribution and Remorse: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Administration and the Protestant Mission in Early Colonial Formosa". In Prakash, Gyan. After Colonialism: Imperial Histories and Postcolonial Displacement.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691037424.
  7. ^ 村上直次郎著,許賢瑤譯,2001,〈澎湖島上的荷蘭人〉,《荷蘭時代台灣史論文集》,頁14。宜蘭縣宜蘭市:佛光人文社會學院。
  8. ^ 《明史志第六十七 兵三》:「天启中,筑城于澎湖,设游击一,把总二,统兵三千,筑炮台以守。先是,万历中,许孚远抚闽,奏筑福州海坛山,因及澎湖诸屿,且言浙东沿海陈钱、金塘、玉环、南麂诸山俱宜经理,遂设南麂副总兵,而澎湖不暇及。其地遥峙海中,逶迤如修蛇,多岐港零屿,其中空间可藏巨艘。初为红毛所据,至是因巡抚南居益言,乃夺而守之。」
  9. ^ 顏, 尚文. 〈清代澎湖巡檢司〉. Penghu.Info|澎湖知識服務平台. 2005 [2019-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7) (中文(臺灣)). 
  10. ^ 陳, 英俊. 《走尋媽宮城》. 澎湖縣: 澎湖縣文化局. 2003. ISBN 9570145080 (中文(臺灣)). 

来源[编辑]

  • 劉寧顏 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莊永明,1989年,《台灣紀事》,台北,時報出版社。
  • 南宋理宗宝庆元年(西元1225年)宗室赵汝适著《诸蕃志》记载:“泉有海岛曰彭湖,隶晋江县”
  • 南宋马端临的《文献通考》曾记载:“ 琉求国在泉州之东,有岛曰澎湖。烟火相望,水行五日而至”
  • 元史·琉求》的记载: “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界内彭湖诸岛,与琉求相对”
  • 《元史·琉求》中记载元世祖在位时曾遣使自澎湖巡检司出发宣抚流求,渡海遇到一个“山长而低者”的地方,使臣认定到达琉求,但跟当地人语言不通,登陆的两百余人中有三人遭到杀害,无功而返,元成宗元贞三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言:“今立省泉州,距琉求为近,可伺其消息,或宜招宜伐,不必它调兵力,兴请就近试之。”九月,高兴遣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赴琉求国,生擒一百三十余人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