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口史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臺灣歷史台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1626-1642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明鄭時期
1661-1683
清治時期
1683-1895
日治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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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政府 - 軍事 - 外交

臺灣主題首頁

至遲於約8,000年前,臺灣即有人類活動。迄至2022年10月底的官方統計數字為23,212,056人[1][2]

荷西時期[编辑]

此時台灣台南地區的西拉雅族人口约1萬人。[來源請求]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資料,其統治地區的平埔族群推斷約4萬~6萬人之間,不含高山族群漢人則約2萬~3萬人之間。

明鄭時期[编辑]

鄭成功率軍驅逐荷蘭人,又和平埔族的侵襲發生多起爭鬥,同時,帶來的軍民使臺灣臺南人口激增到3萬多人。

明鄭經營台灣20年,期間不少福建南部沿海居民移居台灣,也有人被誘騙到台灣。[3]臺灣通史推測,台灣漢人已近20萬人。[4]

清治時期[编辑]

清朝統治初期,為免明鄭死灰復燃,曾長期採取海禁政策。清朝後期才增加閩粵移民到295萬多人。據魏源聖武記》所述,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漢人和西部平埔族原住民的比例為20比1。[5]清治台灣兩百多年,閩粵移民大量移居台灣。1895年清廷因甲午戰爭戰敗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予日本,此時台灣人口近300萬人。

日治時期[编辑]

日治初期,有一些台灣人移居中國大陸。日治時期共有七次人口普查,台灣人和遷至台灣的日本人(包括琉球人)一併記入。在1905年10月1日的臨時台灣戶口調查中,台灣人口約300萬人(本島人2,973,280人、日本內地57,335人)[6]。到1940年10月1日的國勢調查,台灣人口約587萬人(本島人5,510,259人、日本內地312,386人、在臺朝鮮人2,376人)[7]。1945年10月底,中華民國接管臺灣,此時的台灣人加上遷至台灣的日本人,共約600萬人。[8]

戰後初期(1945至1949年)[编辑]

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遣返了至少49萬日本人(包括琉球人)。台灣人口略為減少。

中華民國遷台後(1949年至今)[编辑]

至少121萬戰後移民[9]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入台灣,加上戰後嬰兒潮,台灣人口激增。1956年9月16日,台灣人口達到922万5426人。[10]1960年代政府開始推行家庭計畫,出生率下降。1989年7月15日,台灣人口突破2000萬人。2008年7月台灣人口正式突破2300萬人。2024年2月的統計數字為23,418,053人。目前正面臨少子化危機。2020-24年死亡人數大於出生人數,人口連續負成長。

中華民國人口金字塔 (2023年2月)[11]
男性年齡女性
2,201 
100+
2,715 
13,429 
95-99
18,197 
49,105 
90-94
70,077 
101,911 
85-89
162,452 
196,374 
80-84
274,261 
268,431 
75-79
332,093 
526,479 
70-74
607,538 
709,758 
65-69
787,150 
834,225 
60-64
894,966 
867,077 
55-59
911,893 
864,009 
50-54
905,428 
897,829 
45-49
938,415 
992,832 
40-44
1,021,909 
835,812 
35-39
827,240 
828,234 
30-34
771,685 
824,155 
25-29
767,365 
698,005 
20-24
642,330 
549,834 
15-19
501,689 
515,009 
10-14
475,701 
528,819 
5-9
498,776 
416,655 
0-4
388,487 

參見[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戶口統計速報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民國行政院內政部戶政司
  2. ^ 民國111年4月戶口統計資料分析. 內政部戶政司. 2022-02-10 [2022-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2) (中文(臺灣)). 
  3. ^ 《潮州府志》:“康熙五年,續行遷斥,窮民潛藏嚴藪,捕魚曬鹽者,渠魁丘輝、沙浦六兄弟遂統以為盜,擄去各縣子女不可勝計,內地之不逞者又潛為之援”。邱輝流劫海陽、揭陽、澄海、惠來、普寧數百十鄉寨,“擄去婦女前後不啻數万,以貌之好醜估價聽贖,否則賣台灣為婢妾。另據《台灣外紀》中也有相同的記載,“時邱輝自踞達濠有年,橫行無忌,官軍無奈之何。所有擄掠婦女,悉系台灣船隻販賣”
  4. ^ 臺灣通史》-〈戶役志〉:清人得臺之時,志稱舊額戶一萬二千七百二十七,口一萬六千八百二十人,歲徵銀八千零六兩零三錢二分。是必有所謬誤;不然,何其鮮耶!考施琅疏陳海上情形,謂:『查自故明時,原住澎湖百姓有五、六千人,原住臺灣者有二、三萬人,俱係耕漁為生。至順治十八年,鄭成功挈去水陸官兵眷口三萬有奇。康熙三年,鄭經復挈去六、七千人。』以此計之,則臺灣之人殆十萬。何以僅為一萬六千餘人?且琅之疏亦有未確者。鄭氏陸師七十有二鎮,使鎮為千人,則有七萬二千。加之以四民,應倍其數。是臺灣之民,此時已近二十萬。不然,以一萬六千餘人,僅不過一鄉,而奏設三縣,何其夸耶?蓋志之所載,僅舉丁稅而言爾。
  5. ^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三,第40頁,住民志語言篇
  6. ^ 臺灣總督府官房臨時臺灣戶口調查部編. 臺灣臨時戶口調查結果表. 臺北: 臺灣總督官房臨時戶口調查部. 1908. 
  7. ^ 臺灣省政府主計處編. 臺灣第七次人口普查結果表. 臺灣省政府主計處. 1953. 
  8. ^ 謝高橋. 人口現代化:社會經濟發展及人口成長 (PDF). 國立台灣大學人口與性別中心. [2023-02-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2-14). 
  9. ^ 台灣各族群的人口與政經力量 (陳淑芬)[永久失效連結]
  10. ^ 臺灣省戶口普查處編. 中華民國戶口普查報告. 臺北市: 臺灣省戶口普查處. 1959. 
  11. ^ 人口年齡分配. 內政統計年報. 內政部戶政司. [2017-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