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西雅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駐西雅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eattle
辦事處入口大廳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總領事館
地點 美國華盛頓州
地址西雅圖大學街600號2020室
坐标47°36′35″N 122°19′56″W / 47.6097565°N 122.3321198°W / 47.6097565; -122.3321198
启用1979年3月1日
機構信息
辖区
所属部門中華民國 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处长甄國清 總領事[註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ussea/
地圖
地圖

駐西雅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英語: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eattle,簡稱:TECO-Seattle)是中華民國外交部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領事館級辦事處。該辦事處領務轄區華盛頓州蒙大拿州懷俄明州愛達荷州阿拉斯加州奧勒岡州[4]

歷史[编辑]

  駐西雅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領事轄區

1979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与美国断交。同年2月28日,中華民國駐西雅圖總領事館閉館。3月1日,设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西雅圖辦事處。1992年10月10日,更名为駐西雅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5]:63

注釋[编辑]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2]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3]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编辑]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北美地區轄區查詢. [201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30). 
  5. ^ 編著者:黃剛. 中華民國外交部出版品中所錄「日期」的歧異. 《中華民國與各國互駐代表機構之建制年表及疑考(1949~2006)》 (PDF). 臺北市: 出版者:黃剛. 2007-07-00 [2021-12-10]. ISBN 978957414673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9-09) (繁体中文). 

參見[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