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必蕃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左必蕃(?—?),字同芬界园,原籍广东广州府顺德县,后居佛山。清朝官员。举人出身。

生平[编辑]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中举人,任蠡县县令。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后升任监察御史。后出知扬州府。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南巡,嘉奖他的吏治,升为太常寺少卿,仍兼任扬州知府。

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必蕃任江南乡试主考官,卷入辛卯科场案。发榜后,舆论大哗,因失察被革职[1],回乡后去世。[2]

參考文獻[编辑]

  1. ^ 《历史的温度6:站在十字路口》 张玮/著 中信出版社
  2. ^ 左必蕃. 禅城区政府网. 201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