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蔚章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蔚章(?—?)字硕田,福建闽侯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官员。[1]
生平[编辑]
林蔚章毕业于日本中央大学法律科。归国后获法政科举人,曾任宪政编查馆统计科科员、邮传部七品小京官、邮传部主事。[1][2]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曾任第二次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议员,福建高等审判厅厅长,广东高等审判厅厅长。1928年12月31日,署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1]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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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蔚章(?—?)字硕田,福建闽侯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官员。[1]
林蔚章毕业于日本中央大学法律科。归国后获法政科举人,曾任宪政编查馆统计科科员、邮传部七品小京官、邮传部主事。[1][2]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曾任第二次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议员,福建高等审判厅厅长,广东高等审判厅厅长。1928年12月31日,署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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