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Yhinz17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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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jaBear 06:46 2006年9月10日 (UTC)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条目綠在沙田經推荐後,獲選於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關注的条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44篇条目獲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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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sion history o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编辑]

Dear Yhinz17,

It has come to my attention that you revised the Chinese wikipedia page o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 on March 13, 2015. In your revision, you polished a couple of grammars, which is hereby appreciated. However, it also comes to my attention that you replaced the word "中國內地" by “中國大陸” in two occasions in that page.

The two words I mentioned above both means "Mainland China", as a matter of fact. However, the word "中國內地" is used when using in pairs with Hong Kong and Macau, while "中國大陸" is used when in pairs with Taiwan or other foreign nations. Hong Kong, as a matter of fact, is a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refore, the word "中國大陸" seems to be less appropriate than "中國內地" in this case, and replaced by me already.

Again,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efforts on revising the page.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let me know. Thank you.

Best regards


ZhengZhou留言2015年3月16日 (一) 04:45 (UTC)[回复]

2008香港秋聚前聚會討論[编辑]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Ws227 (留言) 2008年8月5日 (二) 19:41 (UTC)[回复]

邀請出席2008香港第一次秋聚[编辑]

邀請出席2008年香港第二次秋聚[编辑]


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编辑]

Yhinz17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方針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ArikamaI 只有我理解得到黑暗的極端,是不可能照亮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11:01 (UTC)[回复]

需要您的意见和建议[编辑]

汉字文化圈语言(日语、韩语、越语)专有名词的中译规则的草案刚刚完成,尚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讨论以获得社群的共识。这个草案致力于将大量使用汉源词日语韩语越语的专有名词的中文翻译方法详细化和规则化。如果可以的话,恳请您阅览一下这个提案,我们非常需要您的意见和建议以让它更完善。非常感谢!--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相談 / / ) 2009年6月5日 (五) 13:18 (UTC)[回复]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成立兩週年慶祝活動[编辑]

2009香港夏聚[编辑]

2010香港夏聚前聚會討論[编辑]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Mayoamyo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1:17 (UTC)[回复]

有關香港警務處分柝[编辑]

香港警務處現正討論有關分柝部分內容事宜,現邀請閣下討論,請到。—§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14:32 (UTC)[回复]

讚揚閣下對香港警務處等條目的貢獻[编辑]

不倦星章
請繼續努力!!! §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0:14 (UTC)[回复]

侵權案會面時間 請參與討論[编辑]

備註:請勿就此信息向發出者作出回覆,任何回覆應在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侵權問題/萬里機構挪用維基編者圖片#會面日期討論提出,除非該內容應由通知者解答。

多謝通傳,已經了解。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13:50 (UTC)[回复]

编辑理念问题[编辑]

对香港警察警衔条目,我觉得你的编辑理念有需考虑的地方。维基不仅仅是一个资料的索引书,而是要给读者一个简洁明了的Introduction介绍。读者点开一个条目,不应该仅仅是给他看一套链接目录,而应该读了正文开头几段就可以对这个概念有了初步的基本理解;然后读者可能需要对这个概念的来龙去脉、涉及到的几个不同方面需要更深入详细了解,他就会挑选条目的正文某一部分细读,再转到正文给出的相关维基条目或者External Links。您可以看英文维基的英国警衔、美国警衔等等都是如何某篇布局的。-Ligand 2010年10月25日3:55 (UTC)

首先,本人非常感謝閣下對香港警隊條目的關注,不過,閣下所開創的香港警察警銜題目,非常不附合維基百科的格式;再者,讀者對香港警察警銜的查問,其階級數目應為最想被查知的部分;在閣下的版本,卻並未有提及,而且將誇年代的階級,一拼連起來,實在是雜亂無章,不夠清晰易讀了。因此,本人才作出相當的修改,最後促請閣下善用資源,另開香港警察警銜歷史沿革一題實屬多餘,敬希垂注。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0月26日 (二) 04:38 (UTC)[回复]

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個)的候選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對票佔總票數三分之一以上,如en:Deep sea miningen:Kurganmashzavoden:Product certificationen:Indiana pi billen:Royal Gold Cupen:Mamoru Miyanoen:Unfinished worken:Software arten:Test methoden:Government-sponsored enterpriseen:Negril,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落選(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en:CD-Texten:LGBT tourism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Nomenclature codesen:Basketball (ball)en:Kick-Ass (comics)en:WoWWikien:Asian Centuryen:Lucifer Chu等),我並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0月26日 (二) 13:03 (UTC)[回复]

請問下列條目的原創人和原來資料是何人首先放置於維基之內[编辑]

高安力 2010年10月30日 (六) 12:01 (UTC)

閣下若有技術上的疑問,可到位於維基百科網頁的左方的選項,選擇幫助。對於非技術性的問題,本人願意稍作答:
  • 差館,開創人為 Wikikids ,一直處於重定向的狀態,直至本人編輯,方才成為資料性的條目。因此,原先資料出自本人。
  • 差人,開創人為 Wrightbus ,初時處於重定向的狀態,直至閣下從香港警察傳統中〈出自本人〉抄襲至此條目,方有小部分的資料,後經本人大量補充以及修善。因此,原先資料出自本人。
    • 摩羅差,開創人為 Koonleg ,初時處於重定向的狀態,直至本人從香港警察傳統中〈出自本人〉移交至此條目,方才成為資料性的條目。因此,原先資料出自本人。
    • 火伴,開創人為 Emmachiou ,資料有賴各方投入,可確定的,是此條目的資料經過本人〈逾半頁〉大幅度的填充,因此依照本人所定,可謂之為本人所促成的條目。
  • 鬼頭,開創人為 Koonleg ,初時處於重定向的狀態,直至本人從香港警察傳統中〈出自本人〉移交至此條目,方才成為資料性的條目。因此,原先資料出自本人。
  • 幫辦,開創人為 Koonleg ,原先資料出自香港警察傳統〈出自本人〉;因此,原先資料出自本人。
  • 砌生豬肉,開創人為本人,原先資料出自香港警察傳統〈出自本人〉;因此,原先資料出自本人。
  • 黎民祐,開創人為本人,原先資料出自廉政公署官方網頁,連結已於該條目內登出。
若然閣下對於本人所開創的條目的定義有所疑問,可到本人的介紹頁了解,本人在閣下留言後,已特意列明定義,避免引起閣下或同類維基人的敏感。至於閣下在本人的頁面留下「欺世盜名之徒」六字,定明性的誹謗本人,本人並不在乎,所謂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不過會保留追究可能。最後,敬希閣下多留意維基百科的準則,每次編輯時請務必依從,保持中立,減少與他人的爭議;此外,建議閣下無謂多餘回覆,或者再作無聊提問;若有時間,為免見笑於人,不妨多加進修中文,以提升中文水平,以減省麻煩其他維基人所須修善閣下筆下之文的時間,敬希垂注。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12:48 (UTC)[回复]

上述的條目和原來資料都是本人首先寫入維基之內,閣下無理刪去及發動編輯戰,現在又稱是你貢獻,這是欺人太甚還是別有用心?高安力 2010年10月31日 (日) 01:06 (UTC)

閣下為求領功,竟然連本人於本人頁內以逐一解釋的回應無故刪除,實屬違反維基百科規則之行。由此之見,閣下的編輯手段,讓人可想而知。幸然維基百科對所有編輯皆有紀錄,得以回復。情況尤同上述所有編輯內容一樣,由誰主寫,由誰編輯,皆有紀錄,不容閣下抵賴,或者無中生有。閣下的手法及編輯方式,其實早存爭議,憑閣下的頁面略見,已經可知一二,本人亦曾多番勸告,無奈閣下充耳不聞,繼續唯我,多次違反維基守冊。最後,若然閣下心存妒嫉,或者不忿,實在與人無尤,唯本人絕對堅持繼續守信於維基百科精神以及守冊,要是閣下為求罵戰或者繼續發動編輯戰等,本人先此聲明,或會刪除閣下的攻擊性或失實性言論,以保持本人的頁面不被污染破壞,並且將不再費時回應閣下別有用心及欺人太甚的言論,特此警鑑。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0月31日 (日) 01:39 (UTC)[回复]

您好,这几个条目的命名我认为应该加上香港国际机场,您看呢? AlexHe34 (留言) 2010年11月4日 (四) 15:09 (UTC)[回复]

您好!首先謝謝閣下為本人剛開創的兩個條目內所進行的修繕性編輯。就於上述問題而言,本人認為於命名上暫時母須加上香港國際機場等的字眼。原因在於上述兩個條目的名稱已有清晰導向,而且暫時未見有重複之名,因此現時母須作出命名調動。謝謝閣下對上述條目的關注,並且在進行編輯前與本人作出討論及意見咨詢。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1月4日 (四) 15:22 (UTC)[回复]

有關政治部[编辑]

我認為採用政治部 (皇家香港警察)較為理想,因為政治部 (香港警察)會予人政治部仍存在於香港警務處的錯覺,事實上政治部已於1995年解散,這樣有誤導之嫌。--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06:26 (UTC)[回复]

首先,感謝閣下對此條目表示關注,並且對本人作出咨詢。只是,本人需要提出數悉論點,以支持本人之條目名稱移動之舉。首先,政治部於一九三四年成立,可是香港警察隊被冠以皇家之名,乃一九六九年開始之事。如果將政治部的條目寫成「政治部 (皇家香港警察)」,則屬於一個年代指向性的指引,會惹起爭議以及混淆。此外,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香港警察隊受封皇家之名期間的 ( 最正式的 ) 官方名稱,應為皇家香港警察隊,而非皇家香港警察,後者純用作副名。至於為何本人採用香港警察一名以作指引,而非用香港警察隊,是因為於皇家香港警察隊受封前,曾經使用過不同的名稱,為免引起誤會,遂以香港警察之名 ( 尤同其他跨年代的香港警察相關條目 ) 作為概括指引。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06:44 (UTC)[回复]

若然這樣的話,建議改名為「政治部 (英治香港)」,以時代作為分類,而非只是分辦不清的以香港警察加註,較為合理。 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18:33 (UTC)[回复]

如果依行閣下建議,本人恐怕會衍生出另一個混淆點,就是讓不熟識者誤以為,中國香港亦有一政治部。因為標明「英治香港」,很容易地,就會讓人認為有個相應對比──「中國香港」。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1月7日 (日) 10:13 (UTC)[回复]
你的疑慮不會出現,請參考協議會 (台灣日治時期),並非表示台灣在其他時候亦有協議會,而是協議會僅存在於台灣日治時間,與現時日本其他協議會作為區分。援引此例,建議改名為「政治部 (香港英治時期)」。--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10年11月7日 (日) 17:31 (UTC)[回复]
改為「英屬香港」,會否更好?畢境英屬香港為一個正統的政權,母須像日本般,寫得如斯間接。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1月7日 (日) 18:03 (UTC)[回复]

回應:特此通知修改閣下早前所編輯的內容[编辑]

謝謝告知!原諒本人的無知對閣下造成不便,謹此萬二分致歉~! —§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11月7日 (日) 15:00 (UTC)[回复]

閣下誇了。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4:14 (UTC)[回复]

有關旺角警署強姦案[编辑]

您好!小弟提醒閣下修改有關『「很滿意」上升六個百分點。』 但在有關圖表中只有

  • 非常滿意
  • 幾滿意
  • 一半半
  • 幾唔滿意
  • 非常唔滿意
  • 唔知/ 難講

看過有關條目修改歷史,閣下將「幾滿意」修改成「比較滿意」,「幾唔滿意」修改成「很滿意」,實在不合適。

  1. 「幾滿意」「比較滿意」會因每人價值觀不同而有誤會,故此使用原有資料文字
  2. 另外,一切內容以資料為依歸
  3. 「幾唔滿意」修改成「很滿意」,似乎明顯地扭曲本意

希望明白,謝謝您§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11月11日 (四) 16:14 (UTC)[回复]

倘若閣下果真曾經查看過上述條目的修改歷史,理應清楚知道上述之舉並非本人所為。對於閣下,一位本人認為頗有聲望及信義的用戶,接連錯誤地指控於本人,本人深表遺憾。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1月11日 (四) 16:57 (UTC)[回复]

警務人員[编辑]

大中華地區,只有香港、澳門才會稱警察為「警務人員」,大陸及台灣未見使用有關詞彙(大陸稱各級警察為「公安幹警」、台灣稱各級警察為「警察人員」)。另外,閣下是否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閣下參與維基百科編輯時,是否已經獲警察公共關係科批准進行關於香港警務處及相關條目之修改?--Mungs (留言) 2010年11月11日 (四) 10:08 (UTC)[回复]

本人還以為你確認了本人的身份,原來不知究竟;既然如是無知,為何先前作出「未知鄧竟成黃偉綸給了幾多錢Yhinz17閣下在維基為警隊歌功頌德」的誹謗性言論?本人提醒閣下,香港市民需要遵守香港法例,在享有言論自由的同時,需要明白言論自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廿七條的第十六條的人權法案。言論自由除了是一項基本權利外,它同樣是被法律所限制的,言論自由之中,人言必須尊重他人的權利名譽,保護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及保護公眾健康道德。此外,作為維基百科用戶,本人警告閣下,務必遵守維基百科的指引及守則。
至於閣下的疑問,本人甚為疑惑之。不明為何閣下提出上述言論,請問是否原創內容,有否實際性的理據可以提出?另外,上述詞彙,根據閣下的認知能力中,請問是出於官方,還是民眾呢?此外,縱然閣下就上述論,所言屬實,又待如何?敬待賜教。最後,對於閣下對於本人身份上的問題,有感閣下毫無禮貌,並且沒有恪守維基禮儀,故此不會回應。對於閣下 ( 包括將來 ) 針對性及猜測性的言論,本人先此聲明,或會刪除閣下的攻擊性或失實性言論,以保持本人的頁面不被污染破壞,並且將不再費時回應你的言論,警鑑。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11月11日 (四) 13:08 (UTC)010年11月29日 (一) 01:57 (UTC)[回复]

重案組[编辑]

可能我誤會左, 但係香港警務處架構係唔見左重案組... 請問而家重案組係屬於咩部門? 可唔可以幫手寫寫. 仲有 O 記果度我轉左小小野, 希望你唔好介意. 謝謝 Hkamen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4:39 (UTC)[回复]

不必客氣,只要資料準確,符合維基百科準則,對於閣下協同,一起擴充及修正關於維基百科的條目,本人無任歡迎。其實香港警務處架構此條目,唯未完成的條目,很多部門都未有寫進入內。重案組是屬於刑事部轄下的,並不等同於刑事部。
上述部門未有被寫進的原因,是由於香港警務處架構龐大,而且一連扣著一連。舉例說明,如果本人寫上高空搜查隊一部門,本人便須寫上高空搜查隊隸屬於的警察搜查隊,然後寫上警察搜查隊隸屬於的重點及搜查組,最後寫上重點及搜查組隸屬於的行動科、行動部及甲部門等。所以,每寫上一個部門前,必須確保資料準確,以及齊全。
最後,有關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條目的修正,本人謝謝閣下代為修正之。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4:58 (UTC)[回复]

um... 我啱啱先知原來去錯頁面留錯嘢........ 我應該去香港警務處架構果頁討論....? 唔好意思 Hkamen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4:48 (UTC)[回复]

沒所謂的,如果純粹涉及本人,本人歡迎在此指正或者討論。如果涉及多人,於討論處討論則最為方便的。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4:59 (UTC)[回复]

Re:姊弟戀[编辑]

其實這個條目不大好寫呢,尤其是想寫得學術化一點,找了半天,通常只有一丁點資料來源。您的留言已經看到了,感謝您對小南的支持。——小南 2011年4月8日 (五) 14:23 (UTC)

本人定當繼續支持,謝謝回應。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2:58 (UTC)[回复]

邀請討論2011年香港春聚[编辑]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7:05 (UTC)[回复]

您过奖了[编辑]

您过奖了,我不过是远足路过时刚巧拍下而已。期望你也一起努力编写--圍棋一級 (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01:25 (UTC)[回复]

一定會的,本人定當繼續支持,多謝回應。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03:42 (UTC)[回复]

邀請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编辑]

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35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九次动员令[编辑]

中文维基百科 第九次动员令邀请函
維基娘,第九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九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Yhinz17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品質及数量,第九次动员令將於2011年6月25日开始,9月3日结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中動員令的2个主题分别是人文與社會科學世界各地,小動員令的4个主题分别是最多語言待撰條目自然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與應用科學外交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九次动员令,並歡迎您到動員令入門頁了解甚麼是動員令,並請至報名頁面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已於6月25日開放報名了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轉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務、品质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Category:香港警察及Category:廉政公署 (香港)[编辑]

您好,我留意到您最近把不少條目從以上兩個分類中移除,並附以「提交刪除討論或速刪」為理由,請問原因為何?--ClitheringMMXI 2011年7月21日 (四) 16:05 (UTC)[回复]

您好!曾經被本人除下該分類標誌的條目,大部份都與廉政公署無直接關係,尤其一些前任或者退休廉政專員,更是關係無甚〈若有需要,理應增設一個前廉政專員的分類〉,特此操作。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9:07 (UTC)[回复]

有關香港警務處新模板[编辑]

你好。小弟見閣下在香港警務處開拓相關的條目速度甚快,深感安慰。見香港警務處架構的規模可大,但對讀者有點不便,故最近託好友做了一個模板模板:HKPF architecture,暫時提供基本架構,稍後補充其他部門。未有事前知會,謹此致歉。--§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4:42 (UTC)[回复]

維基百科是屬於全人類的貢獻及知識分享處,對於閣下的幫助,本人還來不及道謝,何以致歉。本人其實早就想建設此個模版,以方便連結、宣傳其他部門,以及增加閱讀者的流量。對於閣下及爾之友義助之舉,本人實是萬分感謝。本人早前所建設的「未完成香港警務設置列」,已經花了不少時間,深深感受到創建模版所費用的時間絕對不比創建條目少,閣下與友真是勞苦功高。本人將會將之補充,及完善之。另外,希望請教閣下,是否了解如何建設一個類似英文版的香港警務處條目的基本介紹模版〈就是出現在英文版的右上角,那塊模版〉,感激不盡。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03:11 (UTC)[回复]
(:)回應謝,我嘗試將英文版複製過來,但效果不太好,我問問我的好友。(你在我的討論頁留言吧)--§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03:35 (UTC)[回复]
早前我亦嘗試過將英文版的模塊直接複製至中文版,然而效果確實不彰。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03:49 (UTC)[回复]

这个模板的states选项目前是plain,所以目前没有隐藏选项。改成autocollapse的话就可以自动折叠了-Mys 721tx(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06:41 (UTC)[回复]

特別感謝閣下的相關條目的貢獻、賜教及幫助,本人對此實在感激不盡。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3:55 (UTC)[回复]

RE:有關香港警察歷史條目[编辑]

同意,但此案為三宗案件,要刪減有點難度。小弟今晚有約,煩請閣下代勞。謝謝您--§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07:55 (UTC)[回复]

同意徐步高案比例不算重,但我的看法是由於回歸後與警方有關的事件相少(部分較為零碎),故此暫時加入徐一案,我會再就該案略為刪減。其後長遠來說加入香港反對世貿遊行衝突。這是我的看法。--§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4:36 (UTC)[回复]

(*)提醒閣下括號為()而不是〈〉,有關符號可在符號表找到。--§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12:40 (UTC)[回复]

有關香港警察的用字問題[编辑]

你好!這次找你是建議有關香港警務處條目的用字問題:

  • 「曾服務於警務處的藝人」,我個人看法是由於部分藝人可能只服務皇家香港警察隊,卻未曾服務香港警務處,為免不當建議用另一個字眼為佳。另外我認為用「投身」會比「服務」為佳。
  • 還有詢問有關模板事宜。我認為如在模板標題寫上「未完成......列」有欠大體(即一眼看上去給人公信力不足的感覺),我認為在模板內加入註釋提醒讀者未完成會較好。
  • 最後是詢問香港警務設置的模板是否已寫上香港全部警崗/警署呢?

願聞閣下之見。--§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13:14 (UTC)[回复]

您好!以下是本人對閣下的建議的逐一回應:
  1. 警務處是於一九三五年定立的官方名稱,由於在殖民地時期有段時間,中文未被納入為官方語言之一,所以在報章上甚至是政府刊載的文件中,都會出現不同版本的警察隊名字,例如警察司署、警務處及警察隊等,沒有統一。加上警察隊的英文名稱,從成立時至今,除了加封時期,都沒有改變過,一直都是稱為 Police Force,所以在殖民地時期,很多時候就直接翻譯之為警察隊或警隊。警務處是一個涵蓋性的名稱,可以包括跨年代的,故此,相信不會出現閣下所提到的疑惑。至於為何本人將原來的「前任警察」,改為「曾服務於」,原故在於列表上面,部份不是前任警務人員,而是文職人員,例如警察通訊員等非紀律性崗位。如果閣下認為使用警務處三字會讓人混淆,折衷的方法是將之改為警隊,反正警隊一詞,從古至今亦有使用。
  2. 本人同意閣下說法,認同建議作出更改。
有關上述模版,本人需要時間再次再出核對。相信閣下提問,原故與第二道的問題相同,本人亦認同可以作出改善,建議改更名稱。
多謝閣下的建議及查詢,同時已經全數作出改善。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13:33 (UTC)[回复]

再會![编辑]

小弟為了準備2012年的第一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很遺憾我由2011年9月1日開始,直至2012年5月2日為止暫時離開維基百科(很長的時間)。特此感謝你曾經幫助,使在維基百科的日子很快樂。在公開考試之前,如有我還會偶爾做小修改。今日一別,未來再會。祝閣下安康!--§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9:23 (UTC)[回复]

本人感謝閣下過往的幫助及協助,以至對維基百科的整體貢獻。衷心祝願您的學業有成,能夠於考試中取得佳續。本人在此靜候閣下佳音,凱旋回歸維基百科,繼續貢獻,繼續合作。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0:37 (UTC)[回复]

RE.星章[编辑]

跪谢星章。-治愈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05:23 (UTC)[回复]

偵探/探長[编辑]

我覺得以消歧義的方式沒有大問題, 可讓大家了解清楚其分別。另外在普世性上, 如以中文描寫英國警方制度下的英國警務人員, 是否用探長一詞?--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14日 (三) 09:09 (UTC)[回复]

請見探長的討論頁。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14日 (三) 10:18 (UTC)[回复]

re.[编辑]

已經將所有編輯歷史合併至探長,請複查。—AT 2011年9月25日 (日) 11:51 (UTC)[回复]

非常感謝閣下接收及處理個案。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6日 (一) 02:22 (UTC)[回复]

您好[编辑]

有關探長條目,我初步的構思是設立「探長」和「探長 (職銜)」條目,前者內容來自「探長 (香港)」,即將其改名為「探長」,介紹大眾一般所認知的探長,包括其文化方面的意義等。而其他內容則放到「探長 (職銜)」。至於叫職銜或其他,可以再想想。--Gakmo (留言) 2011年9月26日 (一) 06:33 (UTC)[回复]

您好!感謝閣下就此咨詢本人意見。本人對此建議有所建議,為求表達清晰,本人將會歸以論點列表,原因如下:
  1. 探長與總探長是兩個不同的香港警銜,
  2. 探長條目本來已經存在,用以介紹香港警銜。如同其他香港警銜一樣,每個警銜皆有其獨有的條目,清晰易明,方便查詢。
  3. 如果將探長更改為探長 (職銜),或會影響查詢的容易及方便程度。
  4. 探長 (香港) 條目的內容不單包括了探長,更大程度是包括了總探長的內容及刑事偵緝處的沿革、各項發展、轉變、歷史及後續。
  5. 探長 (香港) 條目此名稱本來就很不清晰,建議將之移動。本人提案名稱包括:刑事偵緝處歷史或探長歷史。兩者之中,個人傾向前者。
期望能夠繼續與閣下溝通及討論,共同貢獻維基百科。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6日 (一) 07:35 (UTC)[回复]

(:)回應,其實獨立存在與方便查詢沒有必然關係,現時各香港警察的「曾存在的職級」每條條目內容不多,是否可以考慮合併?至探長相關條目,我覺得可以是刑偵處還刑偵處,而把現時「探長」和「探長 (香港)」的內容放在一起,因為根本上都是講香港的探長。--Gakmo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1:42 (UTC)[回复]

畢竟香港警銜中,每銜都有其獨立的條目,本人的個人意會是傾向保留此完整性,期望日後可以繼續為到上述條目進行補充。至於閣下所提到的後半段建議,本人對此是予以認同。探長 (香港) 條目主要講述探長的發展及歷史,這些內容可以相應到納入至探長及總探長的條目中。不過這樣做的話,需要得到 Koonleg 不反對。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2:26 (UTC)[回复]
期望閣下對相關條目的貢獻。另外,可以將探長的內容納入到探長 (香港),畢竟後者較早建立,可保留較詳盡的編輯歷史。--Gakmo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5:59 (UTC)[回复]
總探長亦可併入探長 (香港),然後將其重定向到「探長」,未知閣下覺得如何?--Gakmo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6:02 (UTC)[回复]
謝謝閣下的幫忙及提供意見。對於將警銜的條目消去,本人對此是予以保留的。如果是保留警銜的條目格式,然後將探長 (香港) 的內容放進警銜格式的條目內,放在歷史的題目下,本人認為這樣較能兩全其美。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6:04 (UTC)[回复]
謝謝回應。閣下的意思是否將探長 (香港)移動至「刑事偵緝處」,而將當中有關探長的內容加入「探長」?。--Gakmo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6:20 (UTC)[回复]

反破壞工作小組[编辑]

维基近卫骑士

歡迎一起為了維基百科的美好將來而努力,感謝您的加入。除非您被列上了當前的破壞,或者惡意作出破壞行為,否則成員資格不會被開除。您可以自由選擇加入{{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員}}、{{User 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员}}、{{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員名單表格}}及{{维基近卫骑士}}到用戶頁或者用戶討論頁面上。祝編安--CHAI+ 2011年9月29日 (四) 12:03 (UTC)[回复]

多謝您的歡迎,本人定必歇儘所能,履行決志言詞,共同貢獻於此百科。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12:23 (UTC)[回复]

謝謝![编辑]

謝謝您的星章!祝編安!--Gakmo (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15:42 (UTC)[回复]

你好[编辑]

小弟前幾天弄了香港殉職警務人員列表條目,參考了香港殉職消防人員列表,歡迎幫助搜集及增訂資料,謝謝!--威人威威 巴士威 2011年10月2日 (日) 05:24 (UTC)[回复]

您好!閣下此舉實在是勞苦功高,感謝閣下對維基百科的貢獻,也謝謝閣下通知本人。本人定必儘量協助,補充及更新相關的條目。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0:37 (UTC)[回复]

请注意[编辑]

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最後表決正在进行中,为避免维基中文社区再受政治因素影响,请前往投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1:27 (UTC)[回复]

多謝通傳,已經投票。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1:32 (UTC)[回复]

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编辑]

謝謝關注。表決已延長7日至2011年10月16日0時0分,同時進行討論中間方案,歡迎參與。特此通知。--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17:50 (UTC)[回复]

不再香港製造[编辑]

怎麼可以改名?但是以後仍沿用舊名,就像漢城一樣。--俠刀行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09:06 (UTC)[回复]

名稱更改可以於上方的參數設置之處執行,名稱被更改後,舊有名稱──亦即於名稱更改前的名稱,只會出現於舊有的紀錄中。CVS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1:11 (UTC)[回复]

--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4:28 (UTC)[回复]

多謝呼籲,引起關注。CVS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4:29 (UTC)[回复]

中文數目與阿拉伯數字的轉換[编辑]

請問為什麼閣下堅持要將所有中文數目轉做阿拉伯數字?另外,在轉換的時候,請留意本來的單位。例如,10萬改為100,000,這樣大有問題,10萬的單位為萬,可能已經被筆者四捨五入,實際數字可能是101,234,改成100,000便跟原本的數據有出入。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6:29 (UTC)[回复]

您好!閣下所提出的可能,不知道是基於什麼根據?至於本人堅持作出數字轉換,並不是個人習慣或標準,而是根據維基百科:格式手冊 (日期和數字)。如果本人有錯誤的地方,歡迎修正。CVS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8:13 (UTC)[回复]
文莱華人人口約5萬,被閣下改成約50,000。根據格式手冊,中文的四位撇節法運用“万”、“亿”兩個單位均可以使用,更改並非如閣下所言完全不是個人習慣。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9:32 (UTC)[回复]
請注意,根據維基百科守冊,上下體例應該一致。本人堅持作出數字轉換,是根據維基百科:格式手冊 (日期和數字),非閣下所宣稱的「更改並非如閣下所言完全不是個人習慣」。CVS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10:35 (UTC)[回复]

「约2/3为马来人,最重要的少数民族是华人,占人口15%,约有50,000。」 既然要上下一致,為何2/3又不改成66.67%,或15%改成3/20?219.77.70.136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13:50 (UTC)[回复]

是體例要一致,在維基百科:格式手冊 (日期和數字)上已經有相當充份的解釋。除了需要符合格式,修改亦需要符合易讀性。CVS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14:14 (UTC)[回复]

Re:有關詠春拳條目[编辑]

您好:我沒有監視該條目,所以不曉得有此變化,謝謝您的提醒。-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11:47 (UTC)[回复]

別客氣,互相提醒、促進維基百科的發展是每位維基人的義務。CVS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4:35 (UTC)[回复]

探長[编辑]

探長/Temp放置多日未見其他意見,我將整合WP:VPD的討論,修改「探長」內容,謝謝。--Gakmo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7:01 (UTC)[回复]

請Gakmo清空總探長及探長(香港),並重定向至探長。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7:15 (UTC)[回复]

上述的匿名用身似乎對維基百科的操作以及討論的了解有很混淆及模糊的地方,有請先行了解。閣下早前的所謂「重定向」,已經被本人回退了,其手法及行徑均為不妥,有請注意。CVS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7:18 (UTC)[回复]
已重啟討論,以盡快處理相關頁面,謝謝--Gakmo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9:18 (UTC)[回复]

有關 2011/11/14 大量掛上 Wikify 模板[编辑]

您好:閣下曾於 2011/11/14 為大量條目掛上 Wikify 模板,在中文維基裡頗為罕見。經查詢後,得知絕大部分都是Koonleg讨论 | 貢獻)曾經編輯過的條目,而且部分條目並無掛該模板之必要性。由於閣下與Koonleg君正處於編輯爭議中,如此作法不免引人非議。建議閣下儘快回退之,謝謝!-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14:18 (UTC)[回复]

另外提醒您看一下:分類:自2011年11月需要維基化的頁面,便知道您已經給處理「維基化」的維基人帶來困擾。-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14:35 (UTC)[回复]

您好!多謝您的忠告,然而事實上,該等模板都是有掛上的必要性。上述用戶的編輯手法、格式一直多數不符合維基百科守冊,相信閣下及第三方維基人都能夠看見此問題。由於要完全整理及維基化所有條目費時,是故特此掛上相關的模板,以方便日後跟進及與其他維基人一同改善、改正條目。如果當中存有錯誤,歡迎就相關的條目移除相關模板。謝謝!CVS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03:36 (UTC)[回复]

邀請參與討論[编辑]

您好!有見於您是頗為活躍於中文維基用家,故特意邀請您參與以下關於地區詞轉換的討論: [1]

邀請您的維基人:Silvermetals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16:31 (UTC)[回复]

已經參考閱讀,多謝您的邀請。CVS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0:45 (UTC)[回复]

謝嘉強頁面存廢討論[编辑]

誠邀兄台參與謝嘉強頁面存廢討論,謝謝。--Matthew Lai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9:25 (UTC)

多謝邀請,已經發表及投票。CVS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9:48 (UTC)[回复]

Re:有關詠春拳條目[编辑]

您好:謝謝您的通知。在下對此武術所知有限,先前只是因為條目掛有 cleanup 模板才跳進來的。感謝您對該條目付出許多心力。方才發覺有許多章節標題下僅剩一行「主條目」,其餘內容完全被刪除了。查了一下歷史頁面,得知是您在這幾次編輯中修改的。依照維基常規,引用 main、further 或 details 模板時,仍應留下「摘要」,而非完全刪除原有內容。相關規定請參考 main 模板說明及維基百科:摘要格式。--Kolyma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06:22 (UTC)[回复]

本人對此條目主要在於修飾字詞、整理及維基化,論付出乃不及閣下的多番添補及內容編輯。對於上述編輯,乃是本人根據可讀性的規則作出相關編輯,本人會於此條目大致上整理妥善後,適度地補上相關內容。期望閣下能夠繼續積極參與編輯此條目,讓各種版本的爭持可以及早平定。CVS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07:07 (UTC)[回复]

西夏參選特色條目[编辑]

你好,西夏現在正在參選特色條目中。本條目內容豐富,架構完整,註解詳細,圖片也十分豐富。如果閣下有意願,不知能不能撥空評鑑,謝謝你--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12月5日 (一) 14:49 (UTC)[回复]

多謝邀請,已經投票。CVS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03:11 (UTC)[回复]

給您一隻寵物貓![编辑]

祝你2012年快乐!

2012快乐 (留言) 2012年1月1日 (日) 06:10 (UTC)[回复]

人事及總務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人事及總務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09#人事及總務科」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01:06 (UTC)[回复]

人力資源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人力資源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09#人力資源科」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01:06 (UTC)[回复]

編制及文職人員關係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編制及文職人員關係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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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系統部總部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資訊系統部總部」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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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服務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業務服務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17#業務服務科」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7日 (六) 12:48 (UTC)[回复]

通訊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通訊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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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核數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內部核數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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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件及紀律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服務條件及紀律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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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統籌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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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應用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資訊應用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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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及監察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研究及監察科」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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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警隊資料及公開資料統籌組」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4/27#警隊資料及公開資料統籌組」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請留言 2012年4月27日 (五) 02:36 (UTC)[回复]